日前,经西昌市委批准,市纪委监委对西昌市公安局礼州派出所原所长、二级警长刘建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刘建飞理想信念丧失,纪法意识淡薄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;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,违规经商办企业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非法经营、打听案情、户口迁移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、索取财物,数额巨大。
刘建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西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建飞开除党籍处分;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